我國個人去年申報2020年度綜所稅,退稅族分為三批次,總共約334.52萬戶、退稅金額約513.87億元。但國稅局官員提醒,退稅憑單展延最後兌領期限為2022年3月18日,退稅族應盡快向指定金融機構兌領退稅款。

我國申報2020年度綜所稅的首批退稅族已在2021年7月底拿到退稅款,包括2021年6月30日前採用網路、稅額試算以線上登錄或電話申報者,還有5月11日前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以二維條碼或人工申報者,首批退稅族總共有310.19萬戶,退稅金額達484.34億元。

而第二批退稅族也在2021年10月29日獲退稅款,主要為5月10日以前、向「非」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報的案件,還有5月11日以後以人工申報、二維條碼申報及稅額試算紙本回復確認申報的案件,以及因疫情而遞延的醫事人員申報案件(8月2日前),總共有16.73萬戶、退稅金額達21.19億元。

綜所稅第三批退稅族為2022年1月20日獲退稅款,主要為超過6月30日或醫護人員8月3日以後才申報的逾期案件,總共7.6萬戶、退稅金額達8.34億。

若退稅族採用直撥退稅,退稅款將直接匯入帳戶。但如果是採退稅憑單者,其退稅金額低於5千元將拿到「未劃線憑單」,民眾可就近向退稅憑單指定付款銀行兌領現金。至於退稅金額超過5千元者屬於「有劃線憑單」,民眾必須先存入金融機構或郵局,再提出票據交換才能領退稅款。

此外,退稅憑單兌領期限皆為兩個月,如前兩批退稅族的退稅憑單已過期,必須向國稅局申請展延,最多可展延至2022年3月18日,與第三批退稅族兌領期限相同。

若民眾無法在最後期限前完成兌領,必須先到國稅局申請重新核發退稅憑單,再依新憑單到金融機構兌領,才能獲得退稅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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