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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看誰家的孩子,把超商當成遊戲場。小朋友練倒立,雙手就撐在桌子上,而他的雙腳往後一蹬,踩踏在牆上的壁畫上,民眾目擊看了也傻眼。家長呢,疑似趴在隔壁桌,早就睡翻了。
投訴民眾說,「我喊的時候,他爸爸起來,就看一下,講幾句話又繼續趴著,這麼沒有水準的事情,怎麼會發生在我們這邊呢?」
危險的動作,出現在彰化一間超商的休息區。一般來說,店員忙著結帳補貨,休息區除非收垃圾,才會過來,但如果有看到失序的情況,也會制止。
店員表示,「就不要做危險的動作這樣,(一般你們會來巡嗎) 有空檔的時候會。」
只是小朋友撐在桌子上,如果不小心摔倒受傷,這筆帳又該算在誰頭上呢?
律師 廖國竣說明,「那如果小孩子的行為,導致店家物品、桌子、椅子、圖畫產生損害,那小朋友的法定代理人,也就是小朋友的父母親,就應該要對店家做損害賠償之責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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