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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姓男子是偷竊慣犯,在大台北犯下70起竊盜案,被害人財損金額超過百萬元,上月29日遭永和警方逮捕送辦,認定有再犯之虞,建請檢察官聲押,孰料竟因「坦承犯行且微罪」,檢方訊後無保請回。王果然又犯案,上月30日入侵蘆洲剉冰店行竊,民眾不禁懷疑「檢察官是瞎了嗎」?

警方調查,王男(42歲)家住永和區,專門趁店家不注意入內行竊,甚至在超商順手牽羊。他嗜賭成性,在外積欠70多萬元賭債無力償還,以偷竊維生,自今年3月至7月,在北北基桃地區犯下70件竊盜案,被害人財損金額達111萬元。

王男在永和區犯下7件竊盜案,警方綜合事證聲請拘票逮人,卻先在7月29日晚上6點多,於保福路二段一間豆腐店外,發現他行竊未遂,當場逮個正著,陸續清查案件後,將他依竊盜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。

警方考量王男有再犯之虞,建請檢察官聲押,不料卻因「犯嫌坦承犯行又微罪」,檢方訊後無保請回。才過不到一天,王男果然又犯案,他7月30日晚上8點多,闖進蘆洲正和街一間冰店,偷走店長價值2萬多元的iPhone手機。

被害人林姓女子(39歲)氣的報警,並在臉書社團公布竊賊影像,呼籲民眾小心家中或自身財物。蘆洲警方表示,已鎖定涉嫌人通知到案說明。

不少民眾說「小偷太可惡,警察趕快抓他」,殊不知他犯案前一天才被逮、出入地檢署一趟;民眾知悉他是在大台北犯下70件竊盜案的王男,不禁大喊「檢察官是瞎了嗎,70件欸」?質疑檢察官針對竊盜慣犯,放任百姓財產於不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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