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騎在馬路上突然有個東西從車上掉出來,另一名路過騎士發現怕東西被車子壓壞,好心上前把它撿起來,但他怎麼也沒想到這樣的舉動卻惹來一身麻煩。
被告鄭姓男子:「後面車子很多我就下去要幫他撿起來,要還給他結果他已經騎遠,結果警察就說我是侵占,我真的很衰啊。」
鄭先生實在很無奈,好端端的突然變成被告,還原事發經過,7日中午一名黃姓騎士行經桃園新屋,不小心遺落一件包裹在路上,事後他馬上到派出所報案並且提告。
而路過的鄭先生當時撿起包裹,因為沒追上失主又趕著回公司,想說等下班再拿去派出所,結果不到4個小時接到員警來電,說他撿到包裹不還涉嫌侵占,鄭先生覺得莫名其妙,下班後立刻拿著包裹直奔派出所。
被告鄭姓男子:「我想說正常來講應該是我有空的時候,我再拿去,下班之後再拿去,就是拖到時間,警察就說是我侵占,我根本沒打開包裹。」
楊梅分局埔頂派出所所長劉柏春:「因黃姓民眾有提出侵占遺失物之告訴,本所依規定製作筆錄函送桃園地檢署偵辦,對於拾得人是否有侵占遺失物之罪嫌,將由檢察官認定。」
鄭先生表示後來有跟失主取得聯繫,對方了解他不是故意的也感到抱歉,但侵占罪屬於非告訴乃論,無法撤告後續得由檢察官判定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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