亂丟1根煙蒂,燒掉超商外10輛機車、1輛自小客車和2棟房屋,警方根據監視器深入追查,發現禍首是戴姓大學生,被法官依失火燒毀住宅、建築物等以外之物罪,判處拘役30天,如易科罰金3萬元!除此之外,戴姓大學生還要面臨民事求償,亂丟煙蒂真的虧大了!

據了解,2020年6月,新竹縣新豐鄉一家超商外發生火警,當時火勢不斷擴大,造成10輛機車、1輛小客車、2間房屋被燒毀,事後警消深入調查,發現火警發生前,竟是戴姓大學生在旁抽煙,亂丟煙蒂延燒引起。

判決書指出,21歲的戴姓大學生因疏忽,未確實確認煙蒂完全熄滅,丟置超商前戶外南側空地上,致引燃店家堆放的紙箱,延燒停放在該處1輛機車,火苗吹往機車東側地面附近,並擴大向東側低處延燒,致置放空地的1輛小客車及10輛機車遭燒燬,火勢還延燒一旁的2間房屋,已致生公共危險。

被告戴姓大學生坦承當時確實在店前棄置煙蒂,卻矢口否認公共危險犯行,辯稱已確認踩熄。法官審酌戴姓學生抽煙後未完全熄滅煙蒂,釀成火災,致生公共危險,最後依犯失火燒毀住宅、建築物等以外之物罪,處拘役30日,得易科罰金3萬元。但戴姓大學生可能還面臨被燒毀機車、汽車和房屋所有人的民事求償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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