調查發現,勞工近一年有加班達46.3%,其平均每月加班達14.9小時,加班主要原因為「趕貨或業務上需求」達49.3%最高,而勞工沒有領到加班費或換取補休,主要原因為單位告知是責任性工作占21.6%。
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表示,這個調查指出,教育業、出版影音、資通訊業及金融及保險業等,過去未給付加班費或補休比率較高,將請職安署納入勞動條件專案勞動檢查中,並加強宣導,強化雇主的法遵意識。
此外,該調查也發現勞工規畫退休後生活費用來源,以「勞保老年給付及勞工退休金」、「儲蓄」居多,分別占69.4%及68%,但也有49.5%的勞工認為要以「投資所得」提供退休生活費用來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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