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動部公布2021年「勞工生活及就業狀況調查」,結果發現13.5%的受僱勞工加班後沒有領到加班費或換取補休,為近3年來新高。圖為勞工出賣勞力辛苦工作。(本報資料照片)
 
勞動部公布2021年「勞工生活及就業狀況調查」,結果發現13.5%的受僱勞工加班後沒有領到加班費或換取補休,為近3年來新高。圖為勞工出賣勞力辛苦工作。(本報資料照片)

勞動部昨天公布2021年「勞工生活及就業狀況調查」,結果發現13.5%的受僱勞工近一年加班後沒有領到加班費或換取補休,為近3年來新高,其中又以教育業過去未領到加班費或換取補休占31.4%最高,出版影音及資通訊業占25.5%次之,再者為金融及保險業占22.9%,勞動部官員提醒,加班後若未依法給予加班費或補休,可依勞基法處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。

調查發現,勞工近一年有加班達46.3%,其平均每月加班達14.9小時,加班主要原因為「趕貨或業務上需求」達49.3%最高,而勞工沒有領到加班費或換取補休,主要原因為單位告知是責任性工作占21.6%。

此外,該調查也指出,勞工曾在下班後接獲服務單位以電話、網路、手機App或Line等通訊形式交辦工作達24.2%、創下近3年新高,而且其中有14.5%要求當下立即執行工作,且每月因此執行工作時數達4.6小時,其中又以藝術、娛樂及休閒服務業31.5%最高,其次為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29.1%,再者為教育業28.3%,而出版影音及資通訊業、不動產業也都超過20%。

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表示,這個調查指出,教育業、出版影音、資通訊業及金融及保險業等,過去未給付加班費或補休比率較高,將請職安署納入勞動條件專案勞動檢查中,並加強宣導,強化雇主的法遵意識。

此外,該調查也發現勞工規畫退休後生活費用來源,以「勞保老年給付及勞工退休金」、「儲蓄」居多,分別占69.4%及68%,但也有49.5%的勞工認為要以「投資所得」提供退休生活費用來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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