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是國外攜回或寄回的糖果、餅乾等食品,每天不得超過6公斤,違者最重開罰300萬元。

20191229173931-9c2cc8d8.jpg

 

 

 

https://news.tvbs.com.tw/life/1354543

arrow
arrow
    文章標籤
    五花八門 眼花瞭亂 旅遊
    全站熱搜

    專用垃圾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