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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,因為我的事情浪費社會資源感到抱歉,下午律師發聲明主要針對週刊報導回應,而以下幾點是我個人針對此事及不實報導所提出的說明:
一個為人醫者、認識20年的康醫師,可以睜眼說瞎話和太太虛構我和他之間不存在的關係,我可以理解康太太聽到時的憤怒,但康先生將這些事張冠李戴,其心可議。
3、週刊報導健身房打卡宣示主權也並非事實,沒有介入家庭何來宣示主權?單純是拍攝團隊需要健身房場景,於是與康先生商借開設之健身房拍攝,得到同意並以粉專打卡互惠。
最後,再次因為這件事浪費社會及媒體資源致歉,經過此事,未來將會更小心謹慎,並會以更高標準來要求自己,但也不會接受子虛烏有的指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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