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部一名林姓女子不滿知名廣告公司負責人、已婚郭姓男子提分手,懷疑對方同時還與其他人交往,憤而開設各種社群帳號發文指控「廣告圈的渣男」、「結婚不久就外遇」、「身體那麼差」等語,甚至還傳郭男私密照給正宮挨告,但北檢認為林女是不滿郭男欺騙感情,主觀上非誹謗、公然侮辱犯意,因此給予不起訴處分。

北檢認為林女是不滿郭男欺騙感情,主觀上非誹謗、公然侮辱犯意,因此給予不起訴處分。(圖片翻攝Google地圖)
 
北檢認為林女是不滿郭男欺騙感情,主觀上非誹謗、公然侮辱犯意,因此給予不起訴處分。(圖片翻攝Google地圖)

據《ETtoday》報導,林女控訴去年2月在網路上認識自稱已離婚的郭男,5月得知對方是人夫、8月就被提分手,懷疑對方同時還與其他人交往,憤而開設各種社群帳號發文指控「那位玩弄女人的影片公司老闆」、「廣告圈的渣男」、「結婚不久就外遇」、「身體那麼差」、「狗改不了吃屎」等語,甚至還傳郭男私密照給正宮。

郭男與妻子分別控告林女違法蒐集個資、誹謗與強制罪,但檢方認為林女並未施加強暴或脅迫手段,且是應郭妻要求才會傳郭男私密照與病歷資料,整件事起因是不滿郭男欺騙感情,主觀上非誹謗、公然侮辱犯意,因此全案不起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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