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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新北汐止康寧街與翠峰街口發生自撞死亡車禍,由黃男駕駛的白色奧迪R8超跑,從樟江大橋下橋時車速並不算慢,疑因天雨路滑撞上電線杆,現場車體零件散落,一片狼藉,顯示撞擊力道強大。
眼見太多網友「醫盲、法盲」的留言,一名119車隊長親自在PTT澄清解釋,留言表示「先講法律,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原則,緊急醫療救護法14-1、14-2就是一個特別法,可以拿來對抗一般的傷害、過失傷害、過失致死等等的刑責,只要你是基於避免緊急危難跟人民救助的出發點,就適用該法的構成要件,免除刑事跟民事的刑責。」
119車隊長說到,「唯一可能因為救人救死被起訴的就是我們119,車隊在執行勤務時不小心因為流程錯誤,或其他原因導致傷病患病況惡化.,所以你去看法條,非執行勤務之醫療人員不在此限。」
清楚的解說讓網友直呼專業,也有人感嘆說到,「再推一次,越來越多不要救的輿論出現,什麼時候這麼冷漠了?希望這種文章能撥亂反正」,討論非常熱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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