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彰化地檢署檢察官莊珂惠3年前因偵辦一起妨害家庭案件時,以強制處分權當庭要求黃姓小三脫衣親自檢驗胸部及私處,並要求法警重複拍照而遭彈劾,黃女後來也被判刑4月,憤而向楊姓人夫請求精神賠償350萬,法官最後判賠50萬,全案仍可上訴。

莊珂惠3年前因偵辦一起妨害家庭案件時,以強制處分權當庭要求黃女脫衣親自檢驗胸部及私處,並要求法警重複拍照而遭彈劾。(圖片翻攝FB/彰化地檢署)6822b630-5916-11eb-bf5b-d317690c592d.jpg
莊珂惠3年前因偵辦一起妨害家庭案件時,以強制處分權當庭要求黃女脫衣親自檢驗胸部及私處,並要求法警重複拍照而遭彈劾。(圖片翻攝FB/彰化地檢署)

黃女2016年結識楊男,楊男因多次匯款給她遭妻子抓包,便將黃女身體特徵如乳房有硬塊、下體形狀似蝴蝶等皆告訴妻子盼換取原諒,但楊妻仍提告,莊珂惠為蒐證竟當庭要求黃女脫衣親自檢驗胸部及私處,黃女不甘受辱怒告莊性騷擾,莊因此遭監院彈劾調至雲林地檢署,

黃女去年7月再告楊男矇騙已婚身分,請求精神賠償350萬,但法官查證發現黃女2017年12月時曾稱楊妻為楊太太,代表早知楊男已婚,加上2人通姦涉及不法,因此僅判賠楊男曾答應幫她支付侵害元配配偶權的50萬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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